事前公开

衡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2-05  15:39:57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双随机办《关于印发<2024年衡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随机抽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提高监管效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抽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部门联合,提升联合抽查的地位和作用。

(三)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四)完善工作流程,实现抽查工作的闭环管理。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认真学习《衡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做到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熟练掌握且能够在抽查工作中实践操作;及时更新监管对象名录库,确保数据有效性、准确性;将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全部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并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进行分类标注,提高人员匹配的精准性和随机抽查的高效率。

(二)强化协同监管。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协同监管模式,按照“牵头部门吹哨、协同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以省、市制定的“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导,结合我局监管实际,科学、合理、有效确定联合部门抽查计划,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30%,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切实压缩涉企检查数量,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要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95%。推动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对接,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运用,探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在预判式监管上创新突破。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要认真贯彻学习《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强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推动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要认真梳理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方式加强宣传报道,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积极开展“服务式”监管,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要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满足联合抽查工件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深化真抓实干,强化责任担当。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主动开展工作,并做好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督促工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深化督导考核,强化跟踪问效。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要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在提升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上做文章,着力提升监管效能。采取适当方式,运用好督导检查“指挥棒”作用,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以督查促问题发现、以督查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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