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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核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3-05-26  17:01:57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根据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暨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5月17日,衡水市部署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级核查工作。按照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对核查工作的部署,在前期县级自查排名的基础上,全市共分11个核查组,以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带队,各县分管局长、科长分组进行交叉互查的形式开展核查工作。

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王秀真、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孙海炜带队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档案和实地查看等形式,从组织建设、村民自治、法治建设、文化道德、依法治理、组织保障等方面,按照“四看、五查、三问、一议”的程序,对照60项评分标准,对147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核查。 核查组按照一村一表的形式逐项填写《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交叉互查情况表》,双方签字确认。各组核查组全部核查完毕后,还要总结核查情况,并对所查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等次划分。

接下来,衡水市将根据核查情况,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分等次管理。对于创建水平较高的“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积极推荐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于创建水平一般的要进一步提升质量,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对于创建有欠缺的,将加大工作督导力度,推动工作改进、补齐短板,推动全面提升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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