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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司法局关于衡水市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15:07:1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号),现就延期举行的衡水市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

衡水市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于2023年2月25日、26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已在2022年9月打印准考证的,需在规定时间重新打印准考证。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23年3月3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3月3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主观题考试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于2023年3月26日举行。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2021年度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2年度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于2023年3月3日至3月8日登录司法部官网按规定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21年度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选择在工作、生活所在地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2022年度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参加客观题考试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参加主观题考试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的,在我省集中设置的主观题纸笔考试考区考点参加考试。

三、其他事项

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执行。考生还应登录衡水市司法局官方网站查询《衡水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6月),了解我市考试相关安排。衡水市司法局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司法部、河北省司法厅安排部署,对疫情防控工作及相关应试要求进行安排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衡水市司法局官方网站以及“衡水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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