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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贵阳: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抓手,有效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

发布日期:2020-07-17  18:09:5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新任务,推动乡村发展沿着法治轨道前进,贵阳市委市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律师这支法律专业队伍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构建自治、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社会红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建立完善“八个机制”,夯实基础形成合力

督促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督促问责,确保工作落地不打折扣。

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口支援,到法律资源匮乏地区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有效解决法律服务资源分布极不均衡的问题。

工作运行机制。统一制定村(居)法律顾问选派、培训、公示公告、检查评价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促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高效运转。

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公益法律服务补偿机制,给予村(居)法律顾问一定经费补助,并将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舆论宣传机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大力宣传,提高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选任培训机制。遴选具有公益心和奉献精神的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村(居)法律顾问,通过选任培训,确保村(居)法律顾问政治合格、业务达标。

考核评价机制。倾听群众声音,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此作为兑现村(居)法律顾问经费补贴的重要依据。

惩戒、退出机制。对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律师予以惩戒,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果差的村(居)法律顾问进行撤换,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高质量、高水平。

充分发挥“五员功能”,夯实基础精准定位

村(居)法律顾问定期深入村(居)开展工作,及时为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解答,担当村(居)民的“法律咨询员”。 

实地走村串户,开展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治宣传,担任村(居)民的“法治宣传员”。 

适时对村(居)两委人员和具有一定法律“潜质”村(居)民进行培训培养,成为村(居)民的“法治培训员”。

积极参与纠纷调处工作,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促进村(居)邻里和谐,扮演村(居)民的“纠纷调解员”。

为涉及村(居)民重大切身利益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做好村(居)民的“法治护林员”。

全面实现“三个全覆盖”,夯实基础无死角

全覆盖“六有”工作室。1543个村(居)实现“有场地、有人员、有标识、有日志、有台账、有电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使村(居)民能够享受优质高效、普惠便捷的法律服务。

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1543个村(居)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包含了500余名律师和180余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全覆盖县、乡、村微信工作群。建立县、乡、村不同层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工作群,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进行法律咨询。 

持续发力“强身健体”,以期取得更大成效

贵阳市通过有效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提高村(居)民法律意识,增强村(居)民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打造村(居)民自觉守法、学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从而助力全市法治乡村建设。

目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还处于经验积累阶段,仍需不断总结、探索,推动村(居)法律顾问落地生根、茁壮成长,广泛、切实地惠民利民;需不断促进村(居)法律顾问与时俱进,满足村(居)民新型法律需求。通过建立社会组织和人员参与公共服务的引入机制、完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量保障及经费保障机制,有效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常态化和可持续发展,为法治乡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为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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