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

冀衡(消)行罚决字〔2019〕0030号

发布日期:2020-05-06  09:52:5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冀衡(消)行罚决字〔2019〕003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单位:衡水宜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前进北大街6 3 9号,法定代表人:尚忠兴。

违法行为人(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现查明:位于衡水市桃城区前进北大街639号的北斗星城一区18号楼高位水箱间无水。你单位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19]第0690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冀衡消即字[2019]第0128号)、你单位法人尚忠兴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违法照片 等证据证实。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衡水宜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衡水分行桃城支行(衡水市人民东路139号)缴纳罚款。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衡水市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衡水市桃城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 / 清单共 /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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