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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04-15  15:47:5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

一、办事程序

    1、质检窗口受理;2、审核有关资料;3、核准;4、出具《衡水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二、申报材料

   1、备案表一份;

   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规划部门出具的工程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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