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拓宽社会参与立法途径,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我市拟在全市范围内选取确定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权利和义务
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市政府在基层设立的协助收集立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信息的定点联系单位,是基层组织和群众直接参与立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活动的有效载体和市政府直接了解基层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实际需求的工作平台。其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获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铭牌;
(二)获取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相关立法工作信息;
(三)应邀参加立法工作会议以及政府立法调研和课题研究;
(四)应邀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法治讲座、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
(五)所撰写、提供的信息优先向《河北法制报》等省、市级新闻媒体推荐;
(六)反映基层组织和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配合开展立法前评估工作;
(七)对征求意见的立法草案等文稿在一定范围内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八)结合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参加或者组织与立法项目有关的社情民意调查活动,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评估;
(九)做好市司法局商请办理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申报条件
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从依法治理工作开展较好、具有较强参与意识、关心政府立法工作的单位和组织中选取。
申报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二)忠于宪法和法律,模范带头学法守法;
(三)具有较强的参与意识,关心政府立法工作;
(四)具备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人员、场所;
(五)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县级政府所属部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向各县市区司法局、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有关机构申报。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中可向市司法局申报。
市司法局将在报名名单中综合衡量、选取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报市政府审定,并将择优向省政府推荐为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三、报名方式
各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9月25日前填写《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备选单位推荐表》(表格电子版请到hsfzbfgk@126.com收件箱中提取,密码fgk806),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至衡水市司法局322房间。
联系电话(传真):0318-2376096
邮寄地址:衡水市司法局立法与法治调研处,邮编:053000
衡水市司法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