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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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19-11-13  10:55:5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落实省政府三部行政执法规章的通知

 各县市区、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

为规范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近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6号)《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7号)《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8号)三部规章,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件大事。现就贯彻落实三部规章,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三部规章落实,深入学习宣传

省三部规章的出台,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积极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执法部门要积极运用新闻媒体、讨论座谈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和宣传。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于12月10日前,按照三部规章新要求新精神,完成“三项制度”具体办法的修订工作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或完善工作,并加强督导落实。12月16日前修改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行政执法手册内容》见附件),报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二、抓好行政执法公示,提高执法透明度

一是做好公示载体录入工作。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栏”录入工作,更新事前公示信息,加强执法结果公示。县市区政府尚未建设“行政执法公示栏”的,抓紧建设,将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全部纳入,每个执法部门公示页面均设置事前公示和事后公示两个板块。待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成后,要全部链接到省平台。市司法局近期要开展网上巡查,定期通报执法公示情况。二是规范事中公示。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信息及岗位职责;在日常巡查、现场检查等执法活动中,推行挂证执法制度。

三、抓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程序

一是规范文字记录。各级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及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完善有关文书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二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修订本单位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

四、抓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保障执法合法

一是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各级执法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和5%的比例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并定期组织法制审核人员培训。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是否达到标准将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重要内容。二是按照《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要求,修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并严格落实,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形式记载。

省三部规章的出台,为全省全面规范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了行动指引和明确依据,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将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完成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度工作任务。

附件:行政执法手册内容

 

市司法局联系人:耿广玺 宋慧颖    

联系电话:0318-2376017  0318-2376056(传真)

邮箱:hsfzb6120@163.com

报送地址:市司法局404房间

 

            衡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行政执法手册内容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2.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3.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4.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

5.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

6.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

7.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制度

8.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9.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10.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1.执法行为流程图

12.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许可)

13.执法文书样本

14.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5.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16.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17.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调阅等工作制度    

18.执法行为用语指引

19.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0.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2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2.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2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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